教育部: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评价指南》强调,要加快建立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要坚持正确方向、育人规律、深化改革、以评促建,全面提高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
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方面重点内容。在办学方向方面,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关键指标,旨在加强党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全面领导,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课程教学方面,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落实好新课程新教材,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整体提升教学质量。在教师发展方面,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在学校管理方面,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关键指标,旨在促进强化学校管理,建设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在学生发展方面,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关键指标,旨在突出五育并举、全面发展,强调重素质、重能力要求。
《评价指南》要求,在实施工作中要注重优化评价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结果评价与增值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办学质量实际水平,又要关注学校在办学质量上发展提高的程度;坚持综合评价与特色评价相结合,既要关注学校全面育人整体成效和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又要关注学校特色发展和学生个性发展情况;坚持外部评价与自我评价相结合,既要完善外部评价工作体系,又要引导学校积极开展常态化自我评价,激发内生办学活力;坚持线上评价与线下评价相结合,既要构建网络信息平台及数据库,又要采取实地调查、观察、访谈等线下方式。
《评价指南》明确,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行学校自评、县级审核、市级全面评价、省级统筹评价和国家抽查监测,并强调要不断完善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提高办学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作为地方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确保评价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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